各县(市、区)建设规划局(分局)、温岭市建工局、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、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利局、各县(市、区)发展改革委、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:
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2018版)的通知》(浙建建〔2018〕6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,如遇有问题,请及时与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联系,联系电话:88517105。
附件:《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2018版)的通知》(浙建建〔2018〕61号)
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财政局
2018年12月11日
